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现对2019-2021年临时租车项目(第二次)实施公开竞价,选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展览总公司2019-2021年临时租车项目(第二次)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28369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 车 型 | 接机或送机 配驾驶员 包油费 100公里/2小时 | 日租 配驾驶员 包油费 100公里/8小时 | 配驾驶员 超公里 加收 每公里 | 配驾驶员 超时 加收 每小时 |
1 | 金杯、格瑞斯、瑞丰、风行商务车 (7-11座)含司机 | 420元
| 720元
| 3.5元
|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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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牌的小轿车:中华、雅阁、帕萨特、君威、凯美瑞、福特蒙迪欧、雪弗兰迈瑞宝等 (5座含司机) | 540元
| 1020元
| 5.5元
|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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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别克商务车 (7座含司机) | 540元
| 1020元
| 5.5元
|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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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2015年1月1日后上牌)。 2、报价为含税价,超公里和超小时加收同时适用。 3、报价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司机餐费(50元/餐)及司机用餐时段出车费(11:30-13:00,17:30-19:00之间)。 4、路桥费、停车费按实际用量结算。司机用餐时段出车费加收50元/时段,用车时段11:30-13:00,17:30-19:00之间. |
四、预计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1日-2022年2月28日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六、预计采购金额:约15万元1年,3年45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正式报价人。
九、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十、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 2019年1月9日至 2019 年1月14日
报名时间: 2019 年1月15-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报价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广交会展馆C区A层,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招标采购部。
十二、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报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
(二)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内。
(三)拟投入的车辆已购买足额的(含足额交通强制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等)行车保险;
(四)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报价等不良记录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停止报价资格的处罚并且处于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或关联方关系企业报价。
十三、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四、报价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报价申请人报名书面资料一览表》。
十五、报价人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邀请单位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投诉电话:020-89128162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网站(http://www.fairwindow.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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